2025年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将达到100%

发布日期:2022-12-07文章来源:西安网

西安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12月6日西安市住建局下发通知,将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工作目标,西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2023年达到80%,2024年达到90%,2025年达到10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2025年达到30%以上;超低能耗建筑2025年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并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

采用全装修且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等级;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公共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其中,城六区、开发区内的项目至少达到二星级;超高层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

同时加快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等。

鼓励应用可再生能源 开展绿色农房建设项目试点

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应用其他可再生能源。

城镇12层及以下的新建居住建筑、有热水供应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支持新建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

重点支持在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发展地热能供热,具备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及办公、教学、医院、宾馆、写字楼、便民中心等公共建筑全面推广中深层地热能、地源热泵等技术。

推进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建立健全能源监管体系建设机制。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及维护,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标准,将重点用能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纳入能耗监测平台,并按要求开展能效公示。

筹划绿色农房设计规范编制工作,引导和规范绿色农房建设、提高农房建筑质量、延长农房使用寿命、改善农房居住功能、提升农村居住品质。在临潼区、长安区等涉农区县开展绿色农房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打造安全实用、节能环保、经济美观、健康舒适的绿色农房样板。

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 擅自变更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将予以制止

进一步夯实绿色建筑各方主体责任,建立职责分明的“责任闭环”工作体系,确保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环节闭合、全程可控、责任明确。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绿色建筑建设主体责任。在进行项目设计、咨询招标或者委托设计时,应明确绿色建筑的等级以及相关指标要求。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据政策法规和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降低绿色建筑标准和等级。

严格按照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具体要求,依据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及审查要点,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审查,出具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和主要技术措施的专项审查意见,对未按规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或专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出具审查合格书。

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组织方案。采用的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鼓励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建材产品。对施工采用的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进行查验,并按照规定取样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验,保证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施工活动实施监理,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对擅自变更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未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梁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