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在全市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9-05-10文章来源:西安网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 冯晓瑞 西安晚报记者 袁玥)5月7日,本报《不进停车场 路边胡乱放》稿件报道了市区部分路段的“蹭停”违法现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9日起,市交警支队将以违停、“蹭停”为重点,在全市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9日上午10时许,小寨十字东北角,不时会有私家车、出租车占用最外侧的机动车道在此临时停靠,而一旦有车“蹭停”,后方的车辆就会立即变更车道,进而影响到其他车道车辆的正常行驶,导致车流整体速度放缓。

“‘蹭停’也是一种违法停车行为,不仅影响道路的通行效率,也带来不少事故隐患,后车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其他车辆稍不注意避让不及,就有可能发生刮蹭事故。”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胡伟涛介绍,如果“蹭停”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停靠,又会迫使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造成机非混行,同样也会造成安全隐患。

正如胡伟涛所说,记者随后便在长安立交东北角看到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靠的现象,由于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往来的自行车、电动车只能行驶到旁边的公交车道上。“道沿上有停车位,为什么还要‘蹭停’?”面对执法交警的问询,一位“蹭停”车主回应称:“我就停一会,等人出来了马上就走,也不知道这地方不能停车。”“只要施划了黄道沿,就禁止临时和长时间停车。”向车主解释后,执法交警对该车张贴了违停条。

非机动车道不仅被“蹭停”车辆占用,记者在长安路东侧体育场公交站一侧的非机动车道内看到,这里俨然成了电动车、共享单车的“停车场”,非机动车道被占用仅剩1米宽左右,完全不能满足通行需求。对此,交警部门也呼吁街道能够规范、引导非机动车的停放,还路于动态交通。

针对近期市区内违停、“蹭停”现象突出的情况,胡伟涛表示,交警部门将持续进行整治,对于施划有禁停标志、黄道沿的路段,利用车载抓拍设备、摄像头等进行抓拍,按照违反禁止标志进行处罚,扣3分,罚200元;对于十字路口50米内,公交站、消防栓30米内等法律规定不得停车区域停车的,按照违法停车处理,罚款100元。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在全市利用100余辆拖车对重点点位违停车辆进行拖移。

胡伟涛介绍,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为了引导车主改变违停、“蹭停”等交通陋习,目前西安市占道车位15分钟以内免费,沿街车位30分钟以内免费,驾车出行时,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便利措施,文明出行,杜绝陋习。此外,也希望各区各部门能够重视停车问题,共同深度治理城市停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