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同待遇!5月起西安失业金上调为1620元

发布日期:2019-05-01文章来源:西安网

    西安新闻网讯(记者 康乔娜)4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决定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自5月1日起将西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为162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

    据了解,较之前标准1512元/月,此次提高了108元/月,增幅约为7.1%。领取失业金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一年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金享受期限与参保人缴费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