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1-07文章来源: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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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记者 高乐 马昭)1月5日上午,市环保局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和申报登记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个别施工工地内依然有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尚未进行申报登记。同一项目发现两次使用不符合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将取消其冬防期涉土作业资格。 据了解,根据冬防期禁止使用国Ⅲ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市环保局专门抽调人员组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组,每天对全市各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和申报登记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施工工地26个,检查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153台,其中,国Ⅲ排放标准机械49台、国Ⅲ以下排放标准机械89台、电动机械15台。 检查发现,各施工工地能够按照重污染天气要求停用机械,但场地内依然有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仍有部分机械尚未进行申报登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项目工地将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退出场,未申报登记的机械要及时申报登记,领取环保标识并喷涂环保标识码。 同时,将发现问题分别移交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对问题严重或同一项目发现两次使用不符合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取消冬防期涉土作业资格。下一步,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冬防期涉土作业项目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